本报讯 省民政厅会同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和省妇联,日前制定《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切实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
《若干措施》明确了困境儿童对象范围。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若干措施》从加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强化心理健康监测预警、完善心理健康介入干预、优化心理健康支撑保障等4个方面,提出12条具体措施。
在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方面,推进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教育、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编制或采用符合我省实际的儿童心理健康读本(视频),推进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校在特殊时段对困境儿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针对机构内儿童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深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学校组织班主任以实地家访为主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家访,儿童督导员每年与困境儿童家庭至少联系1次,儿童主任每个月至少联系1次、每3个月至少入户走访1次。
在强化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方面,建立心理健康档案,中小学校建立“一生一案”心理健康档案,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将心理健康评估纳入小学高年级及以上儿童入院体检重要内容;拓宽问题发现渠道,校外培训机构、儿童活动中心等机构或场所工作人员要密切关注儿童心理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将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纳入家庭探访重要内容。
在完善心理健康介入干预方面,及早提供介入帮扶,鼓励学校为有需要的困境儿童选派有爱心有经验的心理教师或思政课教师作为成长导师,安排品学兼优的学生结为互助伙伴;优化转介诊疗通道,畅通家庭、学校、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转介干预就医通道,畅通困境儿童心理咨询、就诊通道;实施跟踪关爱服务,将治疗后返家的困境儿童纳入社区“精康融合”重点关爱对象,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困境儿童开展相应管理服务。
在优化心理健康支撑保障方面,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精神心理门诊,规范发展营利性精神病医院;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专业优势,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建强专业人才队伍,支持省内医学高等院校开办精神卫生相关专业,中小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逐步增大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市县民政部门牵头建立困境儿童心理健康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在开展信息共享过程中加强困境儿童隐私保护。(本报记者 杜再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