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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7日

简析新时代基层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方法

□ 王 瀛

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工作与群众的人身、财产权益密切相关,也与司法公正紧密相连,同时积极发挥着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意义。2021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指出:“进入新发展阶段,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相比,法律执行和实施仍是亟需补齐的短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因此,“提质增效”已成为当前检察机关关注的研究主题之一。民事检察工作如何提质增效,就是要着眼于当下民事检察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以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为引领,聚焦民生问题,为民事法律的执行和实施提供司法保障,促进民事检察工作与其他检察工作互相融合,相互发展,从而推动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基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存在的主要短板

工作定位不够精准,虽然办案规模实现稳中有升,坚持有案必办,但基层检察机关办理的大多民事审判、执行监督检察建议质量不高,有些办案人员工作理念有偏差,注重量多,而忽略了质的高低。

群众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检察机关相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地位、作用认知度不高,故当事人到检察机关提出民事申诉的案件相对较少,导致基层检察机关办理申诉案件数量不多,案件质量不高,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民事检察队伍的知识结构、执法能力水平等相对于法律要求、民众的期待方面具有一定的距离,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民事检察工作的需要。精通民商事法律、具有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办案经验的专业人才不多,基层民事检察队伍的专业性不高,制约了整体监督的能力和办案的水平。

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从实际来看,基层检察机关大多办理民事审判、执行违法监督案件等常规案件的监督效果发挥不明显,故开展虚假诉讼和支持起诉等特色亮点工作精力不多,造成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质效不高。

二、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的具体举措

聚焦政治建设,确保提升质效。谋定立动,短板弱项工作指标要立行立改,工作机制要立定立行,要把“下一步”工作打算计划做成“马上办”。紧扣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法律文书格式样本》等规定和办法,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强化监督精准性入手,更新工作理念,提升法律监督全面性,积极依法探索检察机关企业合规性审查、诉源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法律监督方式,确保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找好法律监督服务地方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在医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司法需求,重点强化对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注重办理劳动就业、农民工欠薪、财产侵权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检察温度。

提振服务发展,彰显提升质效。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宣传咨询等形式,以报刊、互联网、电视广播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检察机关民事检察案件的受理范围、条件等信息,进一步提升公民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民事检察工作的认识,不断扩大民事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坚持把办理案件作为强化民事检察监督的主要途径,坚持以办案质量作为监督的前提和基础,严格落实案件全面审查制度,不断提升民事检察各类监督案件的精准度。

夯实工作链条,体现提升质效。夯实基础工作,突出亮点工作,一般案件规范办,重大案件重点办,努力做到件件是铁案,件件是精品。对于民事检察案件的办理、审批、备案及文书格式、内容制作等方面,保持严谨的工作程序方式,要做到部门负责人审批,分管检察长签发的审批程序,对于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还需经过负责政策研究工作的同志进行审核,统一出口。强化检察官及其助理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学习和使用,确保案件名称、办案流程、相关法律文书齐全,做到全程留痕、全程监督。注重业务核心数据的业务引导作用,利用好业务数据态势分析报告,真实、准确的展现办案实际情况,通过分析数据,及时调整工作的举措,引导办案的方向。积极贯彻好民事检察工作一体化办案工作格局,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同时,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要加大检察一体化办案的工作力度,各基层院之间探索交叉轮岗办案机制,形成上下纵向,左右横向网格方式的法律监督整体合力,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同时,要立足规范办案,注重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的培育、编纂,注重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切实提升工作质效。明确完成时限,具体到人。

加强落实保障,落实提升质效。一是通过公开听证、宣告等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在有效提升建议的权威性和实效性的同时,便于检察机关和被建议单位作进一步沟通交流,确保检察建议的内容与被监督单位达成共识,监督得到认同;二是各项检察目标工作任务,要与部门和各类人员的业绩考评挂钩,检察理论研究、典型案例、宣传信息等工作,要分解至部门、干警,严格执行奖惩机制,“关键少数”要带头抓落实,作表率,压力一定要压实至每一名干警,促使干警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推动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集中统筹办案力量,提高办案人员在线索发现、调查核实等方面的能力。通过综合运用线索移送、人员交叉调配、“一案双查”、专家咨询平台等办案手段,全方位整合检察办案资源,构建上下一体、指挥有力、横向协作、检察高效的工作模式。

善用外部力量,支撑提升质效。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对民事检察工作的各项要求,对民事检察工作目标进行再梳理、再分配,确保民事检察工作大幅度推进。要着力解决民事检察监督效果不优,把该体现的体现出来,把该优化的优化起来,把该展示的展示出来,建立健全协作办案机制。对内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的办案优势,加强各部门各条线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调查取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提升办案的效率。对外建立工作联系机制,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局等部门强化沟通,共同研究解决民事虚假诉讼、支持起诉等的措施,形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合力。

民事检察工作是贴近人民群众的一项检察工作,关联民权民利,关联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基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民事检察各项工作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的实践载体,秉持精准监督理念,通过优化监督实现强化监督,进一步做好“民生”检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民事检察服务。

(作者单位: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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